腹针的禁忌证

由于腹针的刺激部位是腹部,对于其禁忌证总结归纳如下几种。

1、一切原因不明的急腹症均为禁忌证,以免因针刺而引起误诊,禁忌腹部施针。

2、急性腹膜炎、肝脾肿大引起的脐静脉曲张、腹腔内部肿瘤并广泛转移、妇女妊娠期均为禁忌证。

3、对长期患有慢性消耗性疾病而致体质衰弱的患者,需谨慎施针。

4、对于肝脾肿大者、腹水形成者,则需注意针刺深度,以免损伤腹膜及实质性脏器,一般不推荐使用腹针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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