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识佩兰,是在中学时诵读《离骚》“扈江离与辟芷兮,纫秋兰以为佩”的意境中。屈原以江离、白芷披身,将秋兰佩于腰间,这种“香草美人”的意象,使佩兰自此成为中华文化中高洁品格的象征;及至深入研读典籍,发现佩兰的文学印记远比想象中更为深远。《诗经》中“溱与洧,方涣涣兮,士与女,方秉蕳兮”便描绘了在春日的溱洧河畔,青年男女手持佩兰互赠互予,恰是古代“上巳节”祓禊习俗的生动写照。这种被称为“蕳”的香草,不仅承载着祛邪纳吉的民俗信仰,更化作文人笔下的风雅符号——苏轼笔下“腰支佩兰轻妙”的踏青仕女,范成大诗中“佩兰宴集坐高堂”的雅集盛况,无不彰显着佩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地位。 佩兰,《诗经》称蕳,始载于《神农本草经》,列之于中品,谓之“主利水道,杀蛊毒,辟不详。久服,益气,轻身,不老,通神明”。即说此物可以利尿祛湿、解毒防疫,久服则可补益正气、益寿延年。汉代《名医别录》补充其能“除胸中痰癖”,首次点明佩兰对痰湿壅滞的调理作用,为后世治疗脾胃病证埋下伏笔。至唐代《新修本草》,医家发现佩兰“可作浴汤,去风气”,拓展了其外用疗法的应用场景。宋代《证类本草》记载“佩兰叶似马兰,故名”,不仅澄清植物形态,更收录“治产后血晕”的民间验方,体现其在妇科领域的独特价值。金元时期,李东垣在《脾胃论》中提出“芳香之气助脾醒胃”理论,将佩兰的“醒脾”功能提升到脏腑气机调节的高度,其与藿香并称“化湿双璧”的学术地位由此确立。
佩兰为菊科泽兰属多年生草本,道地产区集中于江苏、浙江、河北等地,其中以苏州虎丘周边所产“醒头草”品质最佳。现代研究表明,佩兰挥发油中主要成分为对伞花烃、乙酸橙花酯等,这些芳香物质正是其药理活性的物质基础。采收尤以端午前后叶片肥厚、芳香物质富集时为佳。 这株承载着楚辞风韵的香草,历经三千年文化浸润与医学淬炼,至今仍在现代人的养生实践中焕发着独特魅力。从《诗经》中的祓禊之蕳,到中药房里的化湿良药,佩兰的故事恰是中医药“道法自然,古今贯通”的生动写照。当我们品读“纫秋兰以为佩”的诗句时,不仅能感受到屈子的高洁情怀,更能领悟中华民族将自然馈赠转化为健康智慧的生命哲学。(王娜琳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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